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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秦余 我於1997年8月得法,煉法輪功後疾病痊癒。2000年3月,和功友到北京上訪,為說句“法輪大法好”被非法關押了15天,停發半年工資。2000年6月被強行關到精神病院,單位還強迫我在“保證書”上簽字。因為怕心和私心,簽了名。現在明白以前做錯了。在此嚴正聲明我以前所有簽的名一律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,全盤否定和徹底剷除舊勢力黑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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