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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玉芹 我在2002年1月15日被邪惡非法綁架,送收容所,後被轉送到勞教所,被非法判刑二年。由於學法不深,在邪惡圍攻之下,三天後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。也做過數次洗腦“工作”。這是破壞大法之罪!由於二年未能與大法弟子們聯繫,更得不到師父的最新講法和最新經文,故我與大法的距離越來越遠!回來後由於同修對我的關懷幫助,及時給我送大法書,送資料,挽救了我。我好悔恨我自己,特此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說、所寫不利法和破壞法的一切全部聲明作廢,按照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堅決跟師父走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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