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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同去、李淑琴 我們由於自己的執著,學法不深,在貼法輪大法好資料時,被邪惡鑽了空子。2003年7月14日晚拘留十五天,七月三十日取保候審。2004年7月27日嚴警找我們談話,問還煉不煉,我們說了句“不煉了”。沒按煉功人的要求去做,沒做到“真、善、忍”配合了邪惡,給大法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和損失。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在此特別聲明,說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為挽救影響和損失,要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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