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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興祿 我於2000年11份被非法判處勞教。押送勞教所,在惡警的高壓制度下,長時間的脫離法,不准煉功,強行灌輸它們的妖言。致使我邪悟,寫了言不由衷的“悔過、揭批、保證三書”。在此,我特發出嚴正聲明,不管我過去寫過甚麼“三書”,說過甚麼,符合過邪惡甚麼,一切通通作廢。重新緊跟師父,走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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