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麗華 我在2000年底去北京證法,被邪惡抓了,我被非法綁架到監牢,到過邪惡辦的洗腦班,那時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逼迫下簽過字,打過√,寫過“保證書“,邪惡還逼迫我女兒簽過字,打過√,我和女兒做的這些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我早幾年就知道這是大錯特錯的。現在我誠心聲明我和女兒所做的一切錯事,寫的說的全部作廢!我現在是師父的真修弟子,我會按照師父的法堅修到底,認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:學好法、發正念、講真像救度世人。助師世間行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