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華珍 我是96年得法的,在99年邪惡迫害時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加上有怕心,單位讓我寫“保證不煉了”,不然就交一萬元錢。我就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後來在同修幫助下,悟到了我的做法是嚴重錯誤的,所以我在此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一切作廢。並決心緊跟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跟師尊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