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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麗梅

    我於99年進京證實大法,回來以後,2000年市政法委和“610”不斷的騷擾和迫害我。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悟性差,在兩次被抓進洗腦班中,沒把握好自己,寫了、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特此嚴正聲明,在邪惡迫害下,所說、所寫的,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一定要加倍彌補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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