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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湯梅華 2003年的一天,我被本地惡人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劫持關押、刑訊逼供。最後我符合邪惡,被它們詐騙了3400元才釋放回家。現在我認識到這種行為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。嚴正聲明這種不好的行為全部作廢。揭露邪惡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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