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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明東 我在2003年11月24日在所在鎮辦事處“610”辦公室及居委會威逼下,違心的給邪惡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,雖然不是發自內心寫的,始終堅持修煉,按三件事的要求做,但在自己的修煉中留下了污點,苦於自己文化有限不知道如何上網聲明,通過閱讀《明慧網》同修的文章,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特此聲明,在拘留期間及鎮“610”的迫害下,所做、所寫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在今後的修煉中,加倍努力,自覺認真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挽回影響,堅修大法決不動搖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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