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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錦原 我96年喜得大法,深感是千載難逢的宇宙大法,並帶動有緣人共同修煉。99年7.20之後,邪惡非法鎮壓,迷惘之中,認真思考後認定自己的選擇是正確的。但由於學法不深,在邪惡的迫害中,以常人的方式應付,曾寫過“不煉功”之類的話,表現了一些不符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言行。雖經過學法,並在實際的正法修煉中以行動予以了否定,但並未作出過公開聲明。現借《明慧網》嚴正聲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徹底作廢。堅定隨師,完成助師正法的使命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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