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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玲 我99年得法,使我身心受益。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時,我出去煉功,正法。被邪惡帶到看守所。由於學法不深,加上怕心。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幾年過去了,在功友的幫助下,我又走上了修煉的道路。我聲明過去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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