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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潤春 我1999年得法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遭到政府、派出所的多次騷擾和高壓迫害,說了、做了一些大法弟子不該說的和不該做的事。在此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保證:以法為師,無論在任何環境,任何場所,都要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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