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裴鳳茹
在任何場所,我本人所說、所做、所寫不符合大法的,一律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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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4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7/1150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