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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愛玲 我於1996年2月份喜得大法後身心受益。但在1999年7月20日以後,在江氏流氓集團的高壓迫害下,所說、所寫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丈夫為我寫的“保證”,簽的字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6/842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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