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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萬里 我九六年得法。在99年11月上訪被抓,非法關押了近六個月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”和“悔過書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現在我鄭重聲明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6/842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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