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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玲珍

    我於94年8月得法,得法後身體得到淨化。但由於學法不深,常人心重,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非法打壓後,隨著別人在“不煉功”的保證上簽了字。後曾幾次分別在派出所、看守所、洗腦班簽了“不進京上訪”的保證才允許出來。更使我痛心的是,這幾次違心的簽名後,出來沒有好好的靜心學法,導致人心越來越重,放不下名、利、情,又促使家人在“保證書”上也簽了字,可能有誹謗大法和師父的“保證”,促使家人在無知中對大法犯罪,而我也在對大法犯罪,愧對慈悲度我的師尊。現聲明我自己以前在各種壓力及執著心重的情況下所說、所寫的“保證”及我家人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7/843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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