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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愛雲 我1998年11月喜得大法。我沒修煉大法以前,身上有幾種疾病,有頭痛、高血壓、腦血管病,氣管炎、頸椎病、膽囊炎,真是病魔纏身,自從得法後我的病不知不覺全沒了。身體得到了健康,身上一身輕,別人問我時,我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。是師父救了我,是大法救了我。99年7.20後我堅持學法煉功。2003年7月縣公安局來了幾個惡警抄家,收走了大法書和資料,還有師父法像。把我非法關在拘留所。最後不修煉的家人給他們拿了2千3百元錢,家人又給他們寫了“保證書”,我才被放了。回家有半個月縣上辦洗腦班,他們又把我抓走,他們寫好了“悔過書”,強迫讓我簽字。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拘留所和洗腦班,所有說過、寫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要修煉大法。決心以後要學好法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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