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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美 我是1996年得法的。得法前,我身患六種疾病。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,身體健康了,我對師父的感謝無法言表。7.20後,居委會找我登記不讓煉,並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由於我當時對法認識不深,老伴代我寫了“保證不煉了”。大約過了一個多月,居委會又來叫我簽字,當時我不在家。她們叫我老伴代我簽個名,並說以後再也不來啦。我老伴也沒看內容就代簽了。以上兩件事,幾年來一直沒有聲明作廢。因我學法不好,總認為“保證書”不是我寫的,字不是我簽的,與我無關。通過我深入學法,加上同修的幫助,現我悟到那也是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和指使,問題嚴重,為徹底清除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現將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聲明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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