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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袁俊蘭 2001年,我被邪惡迫害。惡警讓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沒寫。後來,由於我執著親情,就說了“不煉了”,家人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通過學法交流,我知道自己說了、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話和事。雖然以前我在口頭上聲明:自己在邪惡的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但是我今天以書面的形式鄭重聲明: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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