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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宇紅

    99年12月24日,我放下剛出生9天的女兒離開家人,進京護法。到達京城的第二天,我與同修一起走上了天安門,我們被強行綁架,之後,由駐京辦遣送回家鄉,單位公安科把我接了回來。在此後的半個多月的時間,單位領導每天找我談話,要求我放棄修煉,最後一次登門向我的家屬施加壓力,在親情面前,妥協了,寫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”。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然而事情沒有結束,公安局三天兩頭找單位的麻煩。騷擾達半年之久,最後一次在賓館我口頭承諾“不煉功”。2000年11月我在散發張貼真像資料時被惡警綁架,我高呼“法輪大法好”。開始時,心性守得很好,在酷刑、審訊等面前,我按一個大法弟子的標準要求自己,邪惡也沒辦法。然而,由於長時間不能學法,最後由歡善心、顯示心而自心生魔,背叛了師父,背叛了大法,出賣了眾多的同修。出來以後,在同修的慈悲幫助下,我又回到了正法的洪流之中,隨後將自己堅修大法的書面資料交到了“610”。然而多年以來因自己錯誤而導致數名同修被迫害,愧對師尊的慈悲苦度,使我的良知受到深深的譴責。今天,我以大法弟子的標準向邪惡宣佈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統統作廢。同時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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