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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振慈 99年7.20邪惡迫害大法時,我們被當地邪惡抓到鎮政府去洗腦,我們講修大法的好處,邪惡見無效,就罰我們跑馬路。由於自己悟性低,怕心重,就在邪惡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名。後來通過學法悟到這是違背了大法的行為。2000年7月我和同修又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,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後押回本縣,在看守所被非法拘留20天,又寫了“二書”(“不上訪、不聚會”)。向內找自己,幾次向邪惡妥協,是因為自己沒有真正做到實修,對大法不知道珍惜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為此我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高壓下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精進實修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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