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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玉 我2003年5月9日,我被當地“610”邪惡非法綁架到派出所,強迫我寫了“不煉功保證”,今年5.1前夕,邪惡又來我家,要我寫“保證”,我不配合他們,他就威脅我丈夫,丈夫不修煉,膽小怕事,替我寫了“保證”。從即日起我所說、所寫的和我丈夫幫我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道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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