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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良秀 由於對大法在思想深處沒有深刻的認識,放不下對親情的執著,在迫害中正念不足,有怕心,違心的寫了不符合大法的所謂“認識”及簽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字。在此嚴正聲明,在迫害中所寫的“認識”、簽的字及家人所寫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不管迫害還持續多長時間,一定要緊跟師父走到底,做好“三件事”,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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