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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華瓊 我97年得法,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7.20後,邪惡來收大法書,內心很不願交,後來,我就把一本師父的講法——《精進要旨》燒了,還從報紙上抄了一些違心話交差。後來通過認真學法,認識到順應邪惡迫害的錯誤,現特聲明:過去不符合法要求的一切做法全部作廢。我生命已覺醒,我將緊跟師父,助師正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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