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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杏安 99年7月22日以後,單位領導指名讓交《轉法輪》一書,自己違心地交了,8月份單位又以“學習”為名讓填表,其中有一項是"不煉法輪功",我填了"不煉功",當時還曾在心�媢黈v尊說:"弟子是不練其它功,法輪功還得煉"。通過學法我已認識到這是一種敗壞了的觀念,無形中已給大法、給自己的生命蒙上了污垢,深感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。特此嚴正聲明一切有違大法的言行作廢!作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!堅修大法緊隨師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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