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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霞 從2000年10月20日到11月3日,因進京證實大法,被送戒毒所,寫了不應該寫的東西,一律作廢。我對不起偉大慈悲救度我的師父,今後堅決按大法標準嚴格要求自己,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正念正行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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