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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方岳 1999年7月末,我在“黨員不許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九九年末,組織部門來單位核實時,我又在登記表上簽了字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當時並沒有認識到此事的嚴肅性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過去兩次簽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穩步走好最後修煉的路,不辜負師父的苦心救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9/84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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