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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賈玲 由於自己學法少,正念不足,在勞教所的強化洗腦下,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對大法犯了罪。為此發表嚴正聲明:我在勞教所、縣610辦公室、縣公安局所寫的“悔過書”,“保證書”及一切言行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9/84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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