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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忠麗 我於2004年2月25日晚。在牆上噴寫“法輪大法好”,被保安舉報,在派出所期間,邪惡拿到我的用具問是那來的,我說自己買的。邪惡又問粘貼是誰給的,本來是不配合的,但是當時由於情沒放下、想早點回家就隨口說出了一個死者的名字;又簽自己的名字、按手印。事後一想修煉是非常嚴肅的,我這是有意無意的做了一個叛徒,純屬和邪惡簽約。正念不足、沒聽師父的話。不配做師父授予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,愧對師父。還有邪惡找到我丈夫替我簽字、按的手印、拿到別人的一根頭髮辦的手續。以上這些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正念正行,聽師父的話。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彌補過失,不再犯錯誤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0/8460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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