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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鳳英 自從96年10月至99年7.20前在這幾年中所說,所做,所想,所簽的勞教書及所有不符合法輪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廢。99年7.20至2004年9月13號止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全部作廢。特別是在女子勞教所魔窟中做下了對不起慈悲的師尊,對不起大法,做了猶大所做的事,特此向被我傷害的同修深深道歉。特別聲明當猶大期間給單位,公安局,派出所,看守所所寫的信和給勞教所送的錦旗全部作廢。歸正自己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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