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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惠明 我於1999年12月23在北京證實大法時被邪惡非法關押勞教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。動了常人心。用應付邪惡的辦法寫了“保證書”,這都是不正的。我對不起師父。一直以來我都在用行動洗刷自己的污點。通過不斷學法,共同提高,現在我要嚴正公開聲明:自己在勞教所裡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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