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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況曉春 我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來,我被派出所、街道辦事處、公安局、拘留所、看守所、人民法院、公司等單位的邪惡壞人,強迫我所簽的一切“字據”統統作廢!以及自我修煉大法以來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也統統作廢!同時我的家人,親朋好友為我判緩;為我從看守所出來所作的擔保等一切所做、所說、所簽的字據也統統作廢!為了嚴肅修煉,純正自己,故特此嚴正聲明!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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