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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德平 我98年有幸得到大法。2000年10月26日進京被抓回。在拘留所被非法留置期間,由於惡警的逼迫,加上自己的正念不強,就寫了“保證書”,沒有走好這關鍵的一步,現在後悔莫及,特此鄭重聲明:在此期間所寫的“保證書”統統作廢。今後用實際行動彌補不足,堅決跟師父一走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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