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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麗梅、王英傑 我們從96年得法後身心都得到了健康。7.20後在一次群工處召集法輪大法弟子會議上,強迫讓每個弟子簽“不煉功”的字。由於我們當時學法不深有怕心,就簽了名。經過這場迫害,同時通過抓緊學法,才認識到不該簽名,深感痛心,對不起師父的苦心救度。今後一定要更加緊學法,做好師父教給的三件事。我們特此嚴正聲明簽過的名字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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