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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順才 2000年12月29日因去北京護法,被關在永興看守所3個月,在被逼迫下寫了錯誤的認識,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現在我嚴正聲明如下: 1.本人仍然視法輪大法為自己的信仰。 2.本人收回以前的一切反對法輪大法的言論,這些材料今後不再代表本人的意願。 3.嚴正抗議看守所對大法弟子的非法罰款行為(我被他們非法罰款19376元人民幣,關押3個月。)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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