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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春元 我於2001年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時,由於受邪惡舊勢力的干擾,沒能把握住自己的心性,錯誤的在“悔過書”上簽了字。從看守所出來後,通過學法,我知道自己錯了,那不是大法弟子的行為。現聲明上述我在“悔過書”上的簽名作廢!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6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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