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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柳秀瓊 我於2000年12月底在派出所寫過所謂的“悔過書”,向邪惡“保證不出去集體煉功”,不去北京上訪,我認識到是錯的,是向邪惡妥協,助長了邪惡迫害。我嚴正聲明以前向邪惡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嚴格要求自己,把師父要求我們的“三件事”努力做好,堅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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