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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宮少顯

    我是97年6月份得法的,得法後,隨著心性的不斷提高,我的身體不知不覺中健壯起來。我也不會再為一點個人小利益而斤斤計較,在單位,我不求名利,同事說我傻,我發自內心地笑了;在家庭中,我無所怨言的搶著幹活,因丈夫反對我煉功,經常拳打腳踢,我無聲地承受著,看著身上被打得青一塊,紫一塊的傷痕,有時也會閃出一絲委屈的念頭,但老師要求我們“根本就不產生氣恨,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。”

    99年7.22後,單位要我必須寫好“保證書”才允許上班。回家後,不寫,丈夫大鬧,在強迫下,我違心的寫了。並答應領導當著全體職工的面讀,至今想起來十分後悔。

    雖然表面上寫了“保證書”,可我精進心一點都不退,江澤民犯罪集團誣蔑“法輪功”後,我扔下工作,到北京上訪。在信訪局門口被抓,後被拘留40天,又轉向“學習班”。我由於學法不深,在已被轉化的人的誘導下,走向邪悟,又一次寫了“認識”、“保證書”認為心堅定就行,表面是做給常人看的。從“學習班”回來後,又有單位和單位的上級領導找我,我向她們講大法如何好,她們則低聲下氣的哀求,如果不簽名,她們也要受處分,我出於不願牽連別人的心違心的簽了名。

    最近老師發表的經文“建議”和“強制改變不了人心”讀後,我懊悔不已,明白自己有執著心被魔鑽了空子,所以我特此聲明,我以前違心寫的“保證書”“認識”全部作廢。從今後,我要加倍努力,補償自己的過錯。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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