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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義龍 我98年11月6日得法,受益無窮。7.20邪惡開始迫害後,公司一直為我擔保。2000年公司領導叫我寫“保證書不煉功”,說是應付公安局、派出所的人。由於人的情、鑽字眼以及對工作的執著等等,我違心地寫了個“保證現在不煉功的保證書”給領導。2001年與大法弟子交流後,才知道錯了。並寫信給派出所聲明此“保證書”作廢。現在再次聲明此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以及舊勢力所安排的一切,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精進實修到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2/847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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