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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董巧芬

    從98年有幸得法,全身的疾病全消失了,得到了全身心的健康,自99年7.20開始,政府、“610”人員經常到家騷擾,全家不得安寧。有時深更半夜把我抓到村、鄉政府嚴加看管。還不讓子女上學、參軍,把我們打成“反革命”。2000年又把我抓到縣洗腦班,進行精神、肉體的殘酷迫害,還罰款300元。在這邪惡的高壓下,我做了不該做的事。今天我嚴正聲明:以前我所說、所寫、所做有違大法的一切完完全全作廢。我堅決按照師父安排的道路走,彌補一切損失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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