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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艷芝 我是98年得法的,以前由於學法不深、怕心、求安逸心,執著於親情的心等一些變異了的觀念左右,因而在99年7.20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後,在單位領導、家人的重壓下,我順應了邪惡,曾說過對不起師父及大法的話。在單位及“610”邪惡組織所發的表格上簽過名等。在此聲明:以上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在今後的正法進程中,按師父講的三件事做。學好法,煉好功,發好正念。盡最大努力講清真象,救度更多的世人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8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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