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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秋宇 由於學法不深,曾經在派出所的逼迫下,違心的簽了“不煉”的簽名,並按了手印,在以後的日子裡,還做了許多不符合修煉人標準的事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所有以前所寫、所說的、所做的一切有損於大法的言行和簽名、手印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嚴格要求自己,一言一行一思一念,努力達到修煉人的標準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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