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述梅
自己曾經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,今後加倍彌補,重新做好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