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清華 我於1999年10月14日進京證實大法被抓,關押在看守所裡一個月。2000年10月30日因講清真相被抄家後勞教2年,違心地寫了“四書”,做出了違背大法的事。2001年3月1日到3月15日被非法綁架關押在“轉化班”,被勒索225元,在關押期間,迫於各種威逼和高壓,曾寫過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法的話,又一次做出了違背大法的事,由於放不下常人根本的執著,愧對偉大的師尊,我要從自身執著的障礙中走出來,全身心真正融入大法之中,我要以加倍的努力彌補過失,堅定地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,奮力精進,除盡邪惡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