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苟紅華
我在高壓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作廢。今後將加倍彌補,堅定的維護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7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4/849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