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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智暉 2002年十六大(10月25日)期間,被綁架到拘留所。因為平時學法不深,人心重、怕心重,在片警的恐嚇下,所說的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最後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5/84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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