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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包麗

    我是97年4月得法的。迫害剛開始,我由於對孩子的親情放不下,在邪惡的圍攻、蠱惑下,違心的告訴單位領導自己“不煉功了”。一步走錯,順了舊勢力的路走,步步錯。緊接著,單位的領導又叫我寫“揭批材料”、又叫我交大法書、磁帶,我寫了材料交了。此時巨大的怕心向我襲來,由於怕抄家,結果保留的一些大法書、錄像帶等也被我付之一炬,我完全迷失了方向。在同修的幫助下,師父的經文感召下,我清醒了,看到自己那時所犯下的罪孽,真是悔恨交加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迫害初期對單位所講的“不煉了”及所寫的“揭批材料”統統作廢。今後,我要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6/850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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