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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碧清 2001年3月,我因去向惡警要回無理扣押的錢時,被惡警反鎖不讓走。後強行送勞教所勞教。一進勞教所就被瘋狂迫害,關在封閉室,三名吸毒人員,四名惡警對我進行迫害,不讓大、小便,不准睡覺,一天24小時蹲地上,還時不時用電棍電擊我。十天後,我承受不住了。主要是正念不足,放不下生死,被迫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。從勞教所出來後,通過學法,我很內疚,使我身心受益的好功法,我怎麼能不學不煉!洪大慈悲的師尊又允許我們改過。為此我聲明在勞教所內所寫、所講一切對大法不利言行一律作廢。今天堅修大法,聽師尊的話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5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6/850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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