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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龍華鮮 99年7.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大法以來,我三次上訪被抓、被非法判三年勞教。在勞教所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被勞教所的邪惡迫害,違心的表態,接受洗腦,還在成立“反×教協會”的倡議書上簽了字。這一切都是邪惡舊勢力的迫害,我特嚴正聲明:我在勞教所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我決心堅修大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放下人心,向世人講清真象,救度眾生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6/850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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