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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輝 我96年得法。在2001年,“610”辦公室辦的洗腦班上邪悟,當時完全沒有意識到,是自己的怕心和執著符合了邪惡的要求,被邪惡利用牽著走;在理智不清的情況下,做了很多違背大法的事,說了一些對大法不利的話。我在此嚴正聲明,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在今後的修煉中,按照師父安排的路走,緊跟正法進程。珍惜師父給我的時間,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走好最後這段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6/850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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